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8日 上午4:24

通姦男女依妨害家庭起訴

〔自由時報記者黃博郎/台南報導〕戴綠帽捉姦居然被起訴!吳姓男子不甘妻子與人通姦,未會同警察、里長,即和徵信社人員衝入妻子情夫住處,雖然捉姦在床,卻遭對方反控無故侵入民宅,通姦男女雖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但吳某也被檢方依侵入民宅罪嫌起訴,大呼倒楣。

據檢警調查,吳某的黃姓妻子在婚後多年認識黃姓男子,展開不正常的男女關係,兩人多次發生性關係,吳某去年委託徵信社暗中調查。經徵信社追查多時,獲知兩人去年二月廿四日上午在黃某住處共處一室涉有姦情,通知吳某到場。

吳某憤怒之餘,顧不得徵信社人員建議應請警方到場,即率徵信社人員破門而入,當場拍得兩人衣衫不整的照片,並取得兩團性行為後使用的衛生紙。吳某隨即對兩人提出妨害家庭告訴,豈料,黃某不但不知羞愧,未覺理虧,反而在吳某提出告訴之後,反控吳某無故侵入民宅。

檢方指執法人員才能蒐證

檢方認為黃某和黃女犯行明確,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吳某為了捉姦侵入黃某住處,雖非「無故」,但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蒐證程序,若要進入嫌疑人住處,必須聲請搜索票或由執法人員依法搜索,不能認為私人基於蒐證之目的,即有侵入他人住宅的正當理由。況且,徵信社人員並非執法人員,吳某的行為已逾越法律,必須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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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news – 201222日週四 台北標準時間下午10:5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名模孫正華控告丈夫外遇對象,神通集團小開苗華斌的外遇對象,「小三」劉韋欣妨害家庭,2日台北地院開言詞辯論庭。劉韋欣替苗華斌產下一女,孫正華一氣控告兩人通姦罪,苗華斌事後向孫正華認錯懺悔,孫選擇對苗撤告,但對於劉韋欣仍堅持提告。劉女今天開庭堅稱雙方僅發生2次性關係,請求法官考量她需撫養女兒,判她緩刑。

苗華斌與孫正華結婚之後,便遭媒體踢報苗華斌與劉韋欣發生外遇,並還產下一女,孫正華得知丈夫背叛,一氣之下對兩人提出通姦告訴。原本苗華斌在偵訊時坦承,和劉韋欣發生10次性關係,獲孫正華原諒並撤告。台北地檢署也採信苗男說詞,依通姦罪起訴劉女。

劉韋欣在2日言詞辯論庭堅稱,雙方僅發生2次性關係;第一次兩人是在「情不自禁」的情況下發生,隨後便以月事為由拒絕發生關係,第二次是苗華斌自己「撲上來」,她根本無法抵抗。劉女還聲稱,苗華斌得知她懷孕的消息,將所有過錯推到她身上來,還推薦她到同學開設的婦產科拿掉,要她找個好人家嫁了。

劉韋欣上次開庭筆錄聲稱,第一次發生關係,不知對方已婚,第二次則已知情。但這次卻「翻供」,兩人發生2次性關係時,都不知苗華斌已婚,並稱只知道對方叫「Sky苗」。劉韋欣在法庭上,懇求法官看在她需撫養女兒的份上,能夠判她緩刑,甚至還當庭發毒誓,如有說謊等一下就被車撞死。法官當庭裁示,結果將於本月23日下午5點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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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1年5月1日 上午4:01

新北市上演母女情仇,女兒祭出怪招「生前拋棄繼承」,擔任見證人的蕭仁杰律師也無奈地說,「這紙協議法律上應無效力」,因為根據民法,母親仍可要求撫養,死後女兒仍可繼承財產,「這只是一個下台階」,不過兩人看來是老死不相往來了。

蕭仁杰說,接案時也嚇了一跳,因為以往只見過子女因父母負債「死後拋棄繼承」,從沒有人生前就要求現金支付並主張拋棄繼承

蕭仁杰指出,這張「不得再予繼承聲明書」,並無法律依據,只是兩人各自聲明主張,女兒方面表示「我拿回300萬就不會要其他遺產」;母親則主張「我也不要你撫養」,但法律上兩人身分仍是母女,仍有權利義務關係。

他表示,事前已向兩人說明聲明書效力問題,但兩人執意如此,他只能協助,打造這個「下台階」只是為了讓兩人安心,倘若女兒拒絕繼承其他遺產,罔市留下的房地產最後可能要充公。 (記者黃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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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趙智偉/基隆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1年12月6日 下午11:58

基隆市警局、刑事警察局昨日聯手瓦解天道盟不倒會,拘提到綽號「燒破修」的會長林振修及其手下四人,查扣本票、支票、保管條、借款協議書、討債委託書、借據、討債記帳本等。警方指出,以林振修為首的犯罪組織,除暴力討債外,還介入台北市的都市更新案,牟取暴利。

警方調查,天道盟不倒會會長林振修(五十八歲),有恐嚇、竊盜、妨害兵役、傷害、殺人未遂、槍砲懲治盜匪、妨害公務、妨害自由、組織犯罪等前科,夥同手下佘忠志(三十八歲)、王茂全(三十八歲)、劉鑑唐(五十三歲)及陳明顯(六十歲)於九十八年十二月起,以臺北市中華路二段某公司做為堂口,聚集幫眾進行都更禿鷹、暴力討債、恐嚇取財等。

其中,介入都市更新部分,林振修指揮手下先在大臺北地區找尋預定進行都市更新計畫的建物或建地的所有權人,再以空殼建設公司名義暴力恐嚇方式逼迫建物或建地所有權人出售,以低價購買過戶。

俟完成過戶後,該組織成員再持收購的建物或建地所有權,向承包都市更新計畫的建設公司,以高價轉賣,若建設公司不願意妥協,便以暴力恐嚇逼迫高價收購。此外,建設公司還需額外支付一筆協調處理的「兄弟錢」。

另外,該組織還成立討債公司,負責替公司戶及個體戶向被害人執行暴力討債。

案經基警第一分局與刑事局共同聯手蒐證後,昨日在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的指揮下,分赴臺北市、新北市、臺南市等地執行搜索,拘提到林振修及其手下共五人,查扣本票、支票、保管條、借款協議書、討債委託書、借據、行動電話、討債記帳本等,依組織犯罪、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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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生報 – 2012年1月31日上午12:03

春節前台鐵太魯閣號列車全速撞上卡在埔心車站前平交道上的幸福水泥砂石車,造成一死二十五傷大車禍。這次大車禍事件,延誤台鐵南北兩百多班列車,影響十萬餘人次,旅客損失甚大。讓我們看到一些問題;

第一個問題:這個高風險的平交道,當地里長再三向台鐵局與鄰近幸福水泥廠反應平交道危險問題,未獲得正確與適當處置,才造成這次平交道大車禍

這個平交道道路交通流量大,又有坡度,幸福水泥廠砂石車頻率高,潛在車禍風險大,徹底解決此一平交道的問題,必須由台鐵局邀請幸福水泥廠、桃園縣政府交通局、公路總局共同實地會勘,提出具體有效改善方案並立即落實執行之。

台鐵局應該全面檢討台鐵所有四五三處平交道,如果路型、道路幾何條件、安全管理措施不完備之平交道應該嚴禁大型貨車(包括砂石車、貨櫃車)大客車通行,同時設置限高之門型阻擋設施,寧可使其繞行有天橋或地下道,絕對避免再度發生這種可避免的平交道車禍

台鐵局可在每一個平交道柵欄加裝可閃爍的LED聖誕燈,使開車者很遠可看到一片閃光牆,因為LED耗電不多、不易壞、效果佳,一定可以大幅減少闖越平交道的車輛件數。交通部應該優先撥款給台鐵局在六個月完成所有平交道這項LED燈的防制措施,同時台鐵局也要檢討柵欄遮斷器管制機制。

第二個問題:這位砂石車駕駛居然有四十七次違反交通規則紀錄,而未被吊銷駕照,砂石車業主居然未開除這位駕駛而讓他繼續開著砂石車,業者應負最大責任,未善盡管理人的責任及社會責任,如果業主嚴格挑選砂石車司機,並常加以在職訓練,並做好勤前檢查(酒測)及勤後行駛記錄器檢查,砂石車駕駛開車就會警慎小心,砂石車公司也不會因大小車禍付出鉅額賠償金與損害其企業社會形象,如此才能永續經營砂石車事業。

第三個問題:這個大車禍的事故鑑定處理必須迅速周延,因為有列車司機死亡,必須有檢察官指揮搜證,處理法律責任,但事故涉及鐵路列車,台鐵本身有一個台鐵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不是一個有法源的委員會,是台鐵局臨時任務編組,由各相關業務單位主管組成,及外聘專家學者參與,還是不盡完備,交通部未將鐵路監理法規納入鐵路法,因此應記取此次埔心大車禍教訓,盡速將鐵路監理法規納入鐵路法,再依法設置一公正、公平、合理的鐵路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針對有鐵路列車事行車故作一正確鑑定,以杜重復發生類似事故,才能保障乘客的安全。另外公路總局道路交通肇事鑑定委員會應主動對一大車禍進行肇事原因鑑定工作,可能砂石車駕駛要負起全部責任,砂石車司機不能聽到警鈴,柵欄尚未放下,硬闖平交道,未保持淨空,砂石車在平交道上速度慢,才會被卡在柵欄間,進退不得,同時,公路總局監理組應責成各區監理所加強大貨車及大客車在職訓練,並通令大貨車及大客車業者負起督導所屬司機,絕對不能硬闖平交道,寧可慢幾分鐘,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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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2012年1月17日 下午6:42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7日電)今年有9天的連續年假,高雄市家暴防治中心為維護被害人的權益,全年服務不打烊,特別提醒民眾一旦有家暴事件,全天24小時提供113家暴專線服務。

高雄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葉玉如表示,統計顯示,年節通常是家暴事件的好發期,有些家庭因為經濟因素或是大人酗酒情緒失控,演變成為家暴事件,去年的年假,高雄市共有213件家暴通報案件,平均每天有35件。

葉玉如說,家暴中心為確保所有民眾於年節期間不受到人身侵犯,24小時有人輪值,只要民眾通報113或警方,就會協助處理,情節嚴重者就會被庇護安置。

高雄市有3處庇護安置中心,葉玉如說,目前有26人被庇護,其中外配有兩人,分別為中國籍及越南籍。她表示,所有被安置的人都會受到最好的照顧,甚至也會協助自力更生。

她表示,根據以往的經驗,只要連假多,家暴事件就會增加;尤其年節期間,不少家庭面臨經濟壓力,恐因情緒控制不良而動手家暴,籲受暴者要勇於通報,才能免於被施暴。101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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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2011年12月6日 下午5:04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藝人徐懷鈺指控龍縯經紀公司老闆吳祖望,冒用她名義盜蓋印章寄出存證信函及偽造「演出合約」。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合約為真,且查無吳男犯罪實證,將他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吳男透過旗下藝人林可而認識徐懷鈺,且得知她與享鴻公司有演藝經紀合約糾紛;徐懷鈺在去年1月29日與龍縯公司簽約,約定自該日起5年的演藝經紀交由龍縯執行。

檢方表示,徐懷鈺指控吳祖望冒用她名義,盜蓋「徐懷鈺」印章,於去年1月20日撰寫內容為「表明與享鴻公司經紀關係終止一事」的存證信函,並寄給享鴻公司以及律師王嘉翎。

徐懷鈺又指控,吳祖望在去年6月間,涉嫌偽造龍縯公司與中國大陸上海索爾比公司簽約,虛構她的「演出合約」,導致她因違約遭台北地院判應給付龍縯公司新台幣200萬元。

檢方偵辦期間,徐懷鈺出示吳男於去年1月7日發送給她簡訊內容:「未經你過目與同意,我就私自作主幫你將存證信函寄出」;吳男則向檢察官表示,當時是徐親口委託他寫存證信函,在當天就寄出,而非去年1月20寄出。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徐懷鈺與享鴻公司的演藝合約糾紛均授權吳處理;至於虛構「演出合約」部分,日前經台北地院調查,此份合約為真,進而認定徐未依約演出,判給付違約金200萬元給龍縯。

另外,徐懷鈺母親何秀鳳指控龍縯公司執行長周彥彤在去年間向多家平面媒體表示:「徐懷鈺遭其母軟禁」,涉嫌誹謗罪;檢方經查,當時徐為失聯狀況,周彥彤為使徐出面與公司聯繫,才透過新聞媒體傳達徐音訊全無,且根據平面報導,均無周彥彤表示「何秀鳳軟禁徐懷鈺」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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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 2011年10月4日 下午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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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新北市發生的女消防員,遭酒醉駕駛撞成重傷截肢事件,駕駛囂張的態度,以及事後輕易交保,引發網友怒火,罵聲連連,還在臉書上,發起重判酒駕撞救護員的肇事者聲援活動,短短2天,就吸引2萬多人參加;甚至還有社團直接表態,反過來要求候選人提出重懲酒駕政見,誰做得到就支持誰,同樣吸引2千多人連署,把話題拉高到政治議題。

酒駕男子友人:「講話大聲不代表不尊重,你是會還是不會,會不會。」

撞了人,不但不接受檢測,還找朋友叫囂助陣,對警方咆哮。酒駕男子友人:「不會啦,咬我啊,不然你來咬我啊。」

分貝拉高,態度相當不配合,這段3天前酒駕撞傷女消防員的蒐證畫面,引爆網友怒火,罵聲連連,發起連署,要求重判肇事駕駛,甚至還有人認為,應該把刑責提高到殺人未遂,才有嚇阻力。

短短2天,就有2萬多人參加,另外還有社團直接表態,哪個候選人政見重懲酒駕,就支持誰,把話題拉高到政治議題,同樣吸引2千多人連署,就是希望政府別再漠視酒駕問題。

民進黨發言人梁文傑:「其實以刑度來講,台灣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不算輕,酒駕的狀況還是很嚴重,所以如果說適度的,把這個1年以下往上調,我覺得這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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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新聞網 – 2012年1月31日 上午11:49

新北市勞工局公布去年一整年的就業歧視申訴案,發現仍然以性別歧視的申訴案最多,而且將近一半都是職場性騷擾,勞工局說,由於職場性騷擾案件量居高不下,且申訴人全都是女性,呼籲事業單位及雇主,應加強防制職場性騷擾;而幾件比較嚴重的性騷擾案,公司處理缺失的部分,勞工局表示在經過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評議成立後,業者就會依法被處以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李書璇報導)

新北市勞工局近年來積極推動消除職場就業歧視,分析100年度性別工作平等就業歧視案件,勞工局表示總共受理103案,類型依序為「性別歧視」最高,共70件,包括職場性騷擾31件,以及懷孕歧視26件;其次則是年齡歧視13件,勞工局長高寶華舉例表示,勞工局曾處理一件性騷擾申訴案,一位已婚男性負責人,多次公開要求女特助做他的小三,還暗示要陪他出差、過夜,女特助拒絕配合,且向公司副總申訴,但最後公司竟將這名女特助開除;還有一間連鎖商店的女店長和多位女員工,都申訴遭到男主管長期性騷擾,這間公司接獲申訴後雖然立刻依法成立調查小組調查,並對這名男主管進行懲處,但卻沒有把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公開揭示讓員工知道。

勞工局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雇主在得知有性騷擾的發生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

資料來源:http://tw.news.yahoo.com/%E6%96%B0%E5%8C%97%E8%AA%BF%E6%9F%A5%E5%B0%B1%E6%A5%AD%E6%AD%A7%E8%A6%96-%E8%81%B7%E5%A0%B4%E6%80%A7%E9%A8%B7%E6%93%BE%E6%9C%80%E5%A4%9A-0349296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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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 – 2012年1月18日 下午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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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罵老闆 男子遭判公然侮辱

(法新社巴黎17日電) 法國1名在客服中心服務的工會代表,於社交網站臉書(Facebook)說自己上司是「爛老闆」,法庭今天裁定該男子的公然侮辱罪成立。

被告布朗什曼(Eric Blanchemain)在法國西北部康城(Caen)Webhelp 電話客服中心的工會分支CGT-FAPT工作,2010年11月他在CGT-FAPT的臉書頁面發表言論,遭巴黎法庭判定觸犯「公然侮辱罪」。

布朗什曼在發文中寫下:「很爛的一天、爛天氣、爛工作、爛辦公室、爛老闆。」

法官判布朗什曼緩刑、500歐元(635美元)罰款,並命令他支付Webhelp、CGT-FAPT和直屬上司象徵性的1歐元損害賠償。

法庭在判決聲明中表示:「該言論超出合理批評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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