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11日 上午4:27
新竹縣寬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正穆說,外遇本來就是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的行為,因此不管是元配與小三簽訂讓夫協議,或者夫妻雙方簽契約同意對方外遇,這樣的契約內容都違反《民法》「不得違反公序良俗」規定,所以不管是丈夫想打官司要求妻子履行「同意外遇」契約,或者元配要求小三付錢,甚至小三要求元配履行讓出丈夫的契約,都可能會被法院判敗訴。
而依據民法第180條第4款規定,因不法原因而為給付者,不得請求返還。劉正穆舉例說,例如賭博是非法行為,若有人因賭輸給付5千元,事後反悔以賭博是不法行為,要求返還5千元,是不得請求返還的。
劉正穆還提醒,「通姦罪」是告訴乃論,有6個月時效,夫妻知道另一半外遇後,超過半年時效未提出告訴,將不再受理。而夫妻雙方簽契約,約定容忍對方的婚外情,也會影響追訴權,因為《刑法》規定「對通姦罪者,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
也就是說,只要夫妻間有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的協定,即不得提出通姦罪告訴。 (記者王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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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1年12月14日 上午12:06
為了遏止酒駕肇事一再發生,繼立法院完成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修法,加重酒駕罰則之後,交通部也正研擬修改道安講習辦法,將現行酒駕犯者講習三小時的規定,加重延長為四小時,第二次犯者講習(二次)八小時,第三次犯則要參加講習十二個小時,預計明年開始實施。
立法院上月八日三讀通過修正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將酒測值超過○‧五五毫克的酒駕犯者刑責提高至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同時,對於酒駕致死者判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是,連日來酒駕肇事死亡案件依然接二連三的發生,似乎修法加重刑責也沒有能夠改善酒駕問題。
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莊鴻鈞受訪表示,為了改善酒駕肇事問題,除了修改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加重酒駕刑責,應該還要增加酒駕犯者(指酒測值超過○‧二五毫克)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時數。特別是對於酒駕的累犯,莊鴻鈞認為,交通部最好是能夠調高道安講習的時數,讓酒駕犯者知道酒後駕車真的很危險,增加道安講習時數,除可以加強民眾對於現行法令的認知,也可以讓酒駕犯者體認到酒駕對社會所產生的危害。
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安全科長高福財昨天下午表示,公路總局已經召集警政署、北高縣市,以及全省各地方政府開會並且達成共識,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九十二條修改現行道安講習辦法,不只增加講習時數,對於累犯也增加了講習次數。
他說,這個草案已報到交通部核定,對於現行酒駕犯者,公路總局會闢設專班,聘請專家進行道安講習三小時,將來,修改講習辦法之後,除了初犯者要講習四小時之外,同時對於一年內第二次犯者,會加重改為二次八小時,而若是第三次犯,那就是要接受三次、十二小時的講習,也就是說,對於累犯有加重處分。
他強調,這項講習是針對酒測值超過○‧二五毫克,也就是說,凡是酒駕犯者一律要接受道安講習。講習內容主要是教導酒駕犯者如何戒酒,以及與酒駕交通安全相關課程。至於講習上課時間,通常會開在上班時間,通常一周開課一至二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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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曾薏蘋╱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曾薏蘋╱台北報導】
考選部長賴峰偉被爆料開黃腔一事,昨天出現戲劇性變化,總統府昨天晚上迅速批准辭呈;據了解,除了府方的「強烈關切」外,曾擔任大學校長的李家同也向考試院長關中關切此事。外界推測,賴峰偉最後去職,可能也與李家同關切有關。
此外,關中也邀集法律專家研究相關案情,儘管此事迄今無明顯「被害人」,但研判一旦送到監察院調查,賴峰偉恐怕很難過得了監院糾彈這一關,這也是賴去職的理由。
賴峰偉開黃腔事件爆發後,儘管賴峰偉當天即主動出面道歉,希望「大家給他一個機會」。周一主持專案會議的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會後還表示,專案小組建議先對賴峰偉予以告誡,未來再視情況依法處理;還肯定賴峰偉作風平實、勇於任事,不能因單一事件抹煞他過去的努力。但昨天峰迴路轉,快速去職。
據了解,賴峰辭職的另一關鍵來自於李家同。據指出,考選部乃負責全國公務人員考選事務,賴峰偉身為考選部大家長,竟脫序有違公務人員形象的演出,很多人認為他已經不適合這個職務,這也影響關中是否讓賴去職的看法。
據透露,專案會議後這段期間,關中相當慎重,也曾找法律專家研究案情,看是否有觸犯性騷擾防治法等相關法令,就算沒有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此案之後勢必送監察院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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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4日 上午4:31
「抓你小孩去埋」暴力討債 13惡徒送辦
〔自由時報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彰化警分局3日偵破1個暴力討債集團,循線在彰化市查獲周昭榮等13名嫌犯到案,起出M16步槍子彈11發、商業本票等贓物,警方查出被害人因無法支付高額利息,該集團即涉嫌到被害人住處潑漆威脅,或出言恐嚇、毆打被害人,行徑囂張,全案擴大偵辦中。
起出M16步槍子彈
彰化警分局去年8月間在舉行犯罪宣導場合,1名曾姓民眾向分局長郭士傑報案指出,其兒子向地下錢莊借款10萬元,每10天為1期,每期須支付利息1萬2000元,利息遲交1天罰6000元,後來他兒子因無法支付高額利息,地下錢莊的男子周昭榮竟夥同12名小弟到他住處恐嚇,並強行攔車,行徑實在惡劣、囂張。
郭士傑立即指示偵查隊成立專案小組,針對這個暴力討債集團進行蒐證,並報請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發現主嫌周昭榮等人均無正當職業,平常以刊登地區夾報廣告小額借貸利息低廉等方式,引誘缺錢的不特定人士,以質押身分證等證件及簽立本票等手段,脅迫借款人必須依據其所定日期支付高額利息,若借款人無法支付高額利息,即率旗下小弟毆打借款人,並恐嚇借款人的家人,以「再不繳交利息,要將借款人的太太及小孩抓去埋」等暴力行為,迫使借款人心生畏懼,不敢報案。
彰化警分局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昨天清晨6時許出動50多名警力,循線在彰化市、和美鎮、員林鎮等地查獲周昭榮等13名嫌犯到案,起出M16步槍子彈11發及商業本票、行動電話等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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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社 – 2012年1月29日 下午6:14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29日電)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分析,100年度性別工作平等暨就業歧視案件,性別歧視仍高居首位,且申訴人全為女性,勞工局呼籲事業單位及僱主,應加強防制職場性騷擾。
市府勞工局今天(29日)發布統計,去年受理就業歧視案件103案,類型依序為「性別歧視」最高共70件,包括職場性騷擾31件,及懷孕歧視26件等;其次是「年齡歧視」佔13件。
勞工局舉1件性騷擾申訴案為例,某已婚男老闆,多次公開要求女性特別助理,當他的「小三」(外遇對象),還暗示要陪他出差、過夜,若不從,則威脅不給工作。女特助拒絕配合,且向公司副總申訴,最後公司竟開除她。
也曾有某連鎖分店女店長及多位女員工,向市府申訴遭男主管長期性騷擾,雖然公司成立調查小組,並懲處男主管,但公司卻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公開揭示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讓員工知悉。
此外,有些公司會與勞工約定,或內部規定,女性勞工不得懷孕,否則需自動離職;也有公司得知勞工懷孕後,常以有孕在身、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僱。
勞工局表示,年齡歧視常見的案例,為中小企業、小吃店及攤販,經常在招募廣告上刊登「限役畢」、「40歲以下」等字眼,限制求職者的就業機會,違反就業服務法。
勞工局呼籲報紙、網路求職平台,及人力銀行網頁,需在媒合平台刊登告誡警語,主動檢視並刪除所刊登的就業歧視限制項目,以免得不償失。10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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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和解書範例

車禍現塲簡易和解書范本

甲方:張三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李四 (以下簡稱乙方)

肇事情形:

941031日上午10時甲方張三駕駛AB-1234號自小客車於臺北市基隆路一段176號前發生車禍,追撞前車致乙方李四駕駛其所有CD-4321號自小客車尾受損 .

和解內容:

1.甲方同意修復乙方本次事故所致車輛受損〈即車輛損壞修復全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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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俊雄╱新北市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1年11月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俊雄╱新北市報導】

八旬吳姓老翁和六旬伍姓女子結婚,以為能在人生終點前找到伴侶,未料伍女以「婚姻要有保障」為由私吞老翁名下房產,逼他自殺;吳的三名子女向法院控告後母詐婚騙財,要求確認後母繼承權不存在,昨獲板院判准。

吳姓老翁的三名子女控訴,八旬老父在九十七年間和伍姓女子結婚,婚後繼母要求老父把中和大勇街的房地所有權狀交給她保管,不久卻先過戶到自己名下,再以「贈與」方式過戶給自己女兒。

事後,繼母女兒將吳翁趕出大勇街住處,還以莫須有罪狀把他送上警局,老翁悲憤不已,留下「她母女有脫產行為及詐婚、騙財動作,我不甘願人財兩空才走絕路,以後所有不動產及銀行存款都要留給兒子、女兒」的遺書後,在大勇街住處門口上吊自殺。

老翁三名子女表示,後母取得大勇街房產後,就沒照顧老父生活起居,更於九十九年四月六日離家不歸,惡意遺棄老父;老父死後未現身致意。並表示,後母取得房產後對老父涼薄,加上老父死前有遺願,才會告上法院希望撤銷她的遺產繼承權

伍女辯稱,大勇街住家是她花一百萬元向夫購買,合法取得房產再贈與女兒,並未違法;她是遭吳姓老翁家暴而離家尋求保護,並非惡意遺棄。

承審法官審酌後認為,伍女在吳翁過世後,不見悲戚,只有不斷與吳家三兄妹談判財產分配,亟欲圖謀老翁財產意圖,實屬明顯。以伍女對老翁的重大侮辱及虐待,判決伍女喪失分配吳姓老翁遺產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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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己由╱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1年10月2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正當各界呼籲加重酒駕刑責之際,高院昨日審結一件酒駕案,撤銷酒駕男子林智豪一審可易科罰金的五月徒刑判決,以他漠視他人生命身體安全,加重提高一倍多的刑度,改判有期徒刑一年確定,林智豪將因此入監服刑。

九十六年間,就因酒駕被判拘役五十日,可易科罰金的林智豪,去年十二月廿六日下午,在住處飲下一瓶藥酒後,晚間七點多騎機車外出,行經新北市土城中正路廿五巷口時,一頭撞上前方騎車載八歲女兒的呂姓女子,造成呂女牙床被撞出來、牙齒斷裂多顆,女兒頭部重傷。林經酒測後,酒測值高達一點一二毫克。

板橋地院一審,雖認為林智豪無照酒駕,顯然漠視法令禁制,且未賠償被害母女,結果還是依酒駕公共危險、過失傷害兩罪,輕判林某五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檢察官認為法官輕縱酒駕,提出上訴。

高院合議庭評議後認為,林智豪漠視他人生命身體全安,惡性重大,因此撤銷一審判決,依公共危險和過失傷害兩罪,改判一年徒刑確定。高院重判林智豪,主要是認為他過去就有酒駕前科,被吊銷駕照,還不知警惕;這次再無照酒駕,且迄今都未與被害人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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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森新聞 – 2012年2月20日 下午4:04

相關內容

迷網咖被禁足 女童竟打家暴專線

禁止女兒上網咖,父母竟然被控家暴!苗栗一名國小4年級女童,喜歡上網咖玩線上遊戲,爸媽擔心她出入複雜場所,因此禁足不准她出門,人小鬼大的她,想起老師曾教過,如果遇到家暴可打113求救,於是竟然就打113討救兵,哭訴「爸媽限制我的行動自由」,警員匆匆趕到了解,哭笑不得。

線上遊戲,刺激又好玩,很多年輕人都喜歡玩,但有時候就沉溺在網咖裡不回家。苗栗有一名10歲的小四女童也很愛玩,她的爸媽擔心女童出入複雜場所,會誤交損友,於是禁足她不能出門,得待在家裡,沒想到女童竟然打電話求救,人小鬼大,女童想到老師教的,遇到家暴,可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於是打電話討救兵,說她被爸媽家暴限制行動,員警一聽到,嚇得趕緊前往察看,才知道被女童耍了。

苗栗警方:「女童的認知是錯誤的,家暴是有肢體上或言語上長期的情形。」還好有驚無險,女童並沒有被家暴,員警哭笑不得,也教育她,這是父母合理管教,不是家暴,要記得乖乖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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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2012年2月11日 下午5:30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1日電)新北市陳姓客運司機不滿張姓乘客的袋子弄濕座位,與張男爭執時,罵張男是「奧客」,遭控妨害名譽。板橋地院日前依公然侮辱罪,判陳姓司機罰金新台幣2000元,得易服勞役。

根據板橋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38歲的陳姓男子在大有巴士擔任客運司機,去年3月間從台北開往桃園縣大園鄉途中,發現張姓乘客攜帶的袋子,將座椅弄濕。

陳姓司機向這名乘客提醒時,雙方發生口角,司機心生不悅,對乘客開罵,還指他是「奧客」。乘客認為在大庭廣眾下被罵「奧客」相當難堪,氣得向大有巴士客訴,並控告司機妨害名譽。大有巴士事後將這名司機記大過1次懲處。

法院簡易庭審理時,認定陳姓司機僅因細故,即以不雅字眼侮辱張男,已貶損張男的聲譽,但考量司機事後已遭公司懲處,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他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10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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