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2年2月11日 下午5:30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1日電)新北市陳姓客運司機不滿張姓乘客的袋子弄濕座位,與張男爭執時,罵張男是「奧客」,遭控妨害名譽。板橋地院日前依公然侮辱罪,判陳姓司機罰金新台幣2000元,得易服勞役。

根據板橋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38歲的陳姓男子在大有巴士擔任客運司機,去年3月間從台北開往桃園縣大園鄉途中,發現張姓乘客攜帶的袋子,將座椅弄濕。

陳姓司機向這名乘客提醒時,雙方發生口角,司機心生不悅,對乘客開罵,還指他是「奧客」。乘客認為在大庭廣眾下被罵「奧客」相當難堪,氣得向大有巴士客訴,並控告司機妨害名譽。大有巴士事後將這名司機記大過1次懲處。

法院簡易庭審理時,認定陳姓司機僅因細故,即以不雅字眼侮辱張男,已貶損張男的聲譽,但考量司機事後已遭公司懲處,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判他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101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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