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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住宅裝修時,存在隊伍無資質、質量不合格、粉塵污染、噪音擾民及物業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昨日,鄭州市建委、鄭州市房管局聯合下發通知,規範住宅裝修施工管理,明確裝修工人必須持證上崗,必須要在住宅裝修現場掛出企業名稱、施工負責人聯繫方式、開竣工時間接受監督。

住宅裝修游擊隊雖然相對便宜,但出了問題,業主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通知要求,從事住宅裝修的企業和設計、施工、監理人員,均要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和資格證書,否則不得上崗作業。

 業主在住宅裝修前,應向物業公司申報登記,提供有效身份證件、住宅裝修方案和住宅裝修企業有關資料。變動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還需提交原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

業主自行住宅裝修的,負責室內水電氣等管線施工的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通知還要求,住宅裝修企業應當在施工現場掛牌,明示企業名稱、施工負責人姓名及聯繫方式、開竣工日期和鄭州市住宅裝修管理機構的監督電話。

住宅裝修完成後,裝修企業應向業主出具工程質量保修單和採購的主要材料、設備的質保書、說明書以及管線竣工圖,由業主進行驗收。保修期內出現問題,住宅裝修企業必須履行保修義務。

很多業主平時工作較忙,住宅裝修時很難及時在施工現場監督,這也給了一些不法住宅裝修企業可乘之機。

針對這一情況,通知要求,物業公司應經常巡查施工現場,嚴禁無資質企業承接住宅裝修工程。對發現的違反規定的住宅裝修行為,應當予以製止,要求其立即糾正。不聽勸阻、不予糾正的,物業公司要及時向鄭州市住宅裝修行業管理辦公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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